首页>>纪检工作>>警示训诫防线>>
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全面促进各项反腐倡廉工作

  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我们结合省直机关特点和纪工委职能定位,在推行警示训诫防线建设过程中不断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协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促进省直机关全面建设,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做法如下:
  一、结合省直机关实际,提高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自觉性
省直机关有90多个部门设立了纪检组,隶属机关工委的130多个机关党组织中有60多个设置了机关纪委。在省直机关4万多名党员中有近8000名处以上干部,总体上素质强、觉悟高,思想和工作状况的主流是好的,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者只是极少数,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大多表现在作风、纪律、管理和效能等方面。工委机关和省直其他部门近年来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人权财事、加强内部监督方面,普遍一手抓教育和防范,一手抓制度规范和权力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综合剖析纪工委2000-2003年办信办案情况,发现多年来我委在案件初核之后,成案率仅为10%,在信访办理中,要结件仅占四分之一左右,信访件的60%、案件线索的90%沉淀在省直相关部门。根据省直机关这些特点,我们深深感到: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在省直机关既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又有较大的空间和潜力,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行性。应该成为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和新办法。省直机关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应该以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为主线,并以此统揽纪检监察全部工作,具体贯穿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信办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监督检查等纪检业务工作之中。
  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我委在2004年7月份全省商洛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之后,结合省直机关党纪监督工作的特点,即着手拟定了《关于在省直机关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实施意见》及相配套的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为省直机关推行警示训诫防线提供了工作依据。同时,召开了省委系统9个未设纪检机构的座谈会,通报和安排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具体要求他们结合信访举报办理回复和内部监督工作,试行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扩大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覆盖面。为了推动工作,培训业务骨干,2005年以来我们先后举办了三期大的培训,培训领导骨干288名;培训班期间,我们还组织引导大家围绕“警示训诫,陕西率先,省直怎么办”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在日常检查、阶段性督查和年度考核中,加大了防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使之尽快推行。
  二、在结合各项工作上下功夫,提高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实效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我们在具体实践中,注意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结合省直机关思想理论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委根据省委关于抓厅(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要求,我们安排穿插进行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工委承担着千余名处级干部和2千多名党支部书记轮训,我们会同工委党校在培训班开展了“勤廉兼优、做优秀党务干部”的主题教育活动。省直机关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后,我们又倡导开展了“永葆先进性,争做合格党员、合格干部”的主题实践活动,由领导带队,对省直部门廉洁从政情况作了巡查督导。今年,又适时开展了机关党员干部“读书思廉”活动和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属院、进家庭活动,拓展了廉政教育的路径和方式。
  二是结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努力使警示训诫工作日常化。2005年中、省纪委提出廉洁自律“五不准”的规定和狠刹五股歪风要求,我们利用大小会议宣讲、政务栏公示、给个人发廉洁自律函进行宣传教育。工委班子专门召开了廉洁自律自查总结会,对上年度廉洁自律工作做了自查小结,对本年度廉洁自律工作按责任制要求作了细化分解,并把领导班子廉政承诺下发工委各处室监督执行。下半年结合本机关“双创”活动和党支部建设“固本强基”工程检查考核,对落实廉政准则、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一并作了检查和总结。对组织考核中反映一名领导同志的三个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帮助澄清了是非。还对工委内部5个与财务管理密切相关的处室进行了内审,帮助厘清了多年的帐务,保护了干部。对狠刹赌博、吃请、送礼等歪风,专门利用4个大的节假日之前,打招呼、提要求,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三是结合办信办案工作,充分体现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双重功效。2005年,我委受理信访举报共计134件,按照自办、转办、督办要结三种主要方式,注意贯穿警示训诫的要求,例如在自办信访件22件中,警示提醒谈话3人3件;在转办89件中,有6件通过发建议函或打电话,提出了工作建议;在督办要结23件中,纪工委帮助部门单位整改的就有6件。省政府某局物管中心处级干部李×,群众举报反映其在采购西郊住宅小区电缆等材料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怀疑有弄虚作假、高算冒估吃“回扣”问题,经我们与管理局联合调查核实,发现李的行为已构成违纪,但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且本人认错态度较好,经慎重研究,决定给其免予纪律处分,对李进行责令纠错,使李思想上受到了深刻教育,并按照市场价格结清货款,挽回经济损失1.6万余元。然后又帮助行管局加强了对局管处级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了物资招标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有效防止了类似问题再度发生。2005年,我委初核后正式立案3件,这3起案件全部涉及的是处级干部的经济案件,根据违纪违法事实和党纪条规规定,我们在给予党纪处分、2名移交司法,全部建议给予政纪处分的同时,纪工委正、副书记和办案小组多次研究,形成了案情剖析或整改建议报告,并深入到三个涉案单位通过召开领导层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等形式,通报案情、总结教训、提出具体建议。我们在查处国家林业局西北规划设计院原园林处长朱胜利利用职权挪用公款359.1万元案件中,一方面尽快形成案件调查报告,移交检察院,检、法两院依据我们查实的违法犯罪事实,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另一方面,我们本着以案施教、以案说纪、警示训诫的原则,先后多次与该局领导分析经验教训,形成了警示训诫及整改工作报告,还派人两次在该局及下属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起到了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该院党委书记还专程到机关对我们表示感谢。2006年初,在查处省政府某局一名处级党员干部挪用401万元公款案件当中,按照警示训诫防线的要求,积极试行“一案三报告”制度,即:案件调查报告、案情剖析报告、整改落实报告,从而扩大了警示训诫防线的覆盖面。
  三、严格责任落实,保证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有序推进
  2005年3月我们在总结自身和省直机关试行经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省直纪工委《实施意见》的基础上,以工委文件形式正式下发了我们的《实施意见》及三项制度,落实了工委各部门和省直机关各单位实施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责任。我们在规范程序和有序推进上做了以下工作: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部门的纪检组织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实施,并协同部门的党务、政工、组织人事等职能处室参加,形成有组织、有领导、有分工、有协同的工作专责机制。
  其次,分解落实责任。通过工委《实施意见》,落实了省直机关各单位实施警示训诫工作的责任。同时,结合工委职责职能进行了责任分解,把《实施纲要》和警示训诫工作分成13条,分解落实到工委领导和各处室,成为每个领导和分管处室的共同任务;在制定2006年工委党风廉政责任制过程中,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作为重点予以明确,责任制体系分解为七大项、二十二个小项,细化到具体处室,落实到工委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并专门召开了以防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责任制交办会,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确立从今年起要按照半年检查、年终各处室书面报告、工委统一考核的办法,加强对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在纪工委内部,按书记抓总、副书记结合分工具体抓,三个室结合纪检业务分头抓,既注意打破室的局限,做到人人有责、全员参与,又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防止出现随意性。
  第三,找准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的切入点,点面结合、分层实施。我们根据纪工委工作主要是外部监督、联系面广的特点,警示训诫防线实施主要是依托党风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信办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监督检查、源头治腐工作以及单位内部的年度总结、阶段性考核、民主评议等工作环节,把握好线索来源、对象选定、分级实施、归口管理、资料归档、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等几个具体步骤。涉及工委本机关处级干部的,报经工委主要领导研究确定,科以下干部与分管领导研究确定。纪工委在办信、办案和监督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以及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移送的有关问题,涉及省直各厅(局)的处级党员干部需要予以警示训诫的,由纪工委研究并与所在部门党组织沟通,研究确定联办或直办;涉及处以下党员干部的问题,下转有关厅(局),由厅(局)自主确定。这样做,上下结合、点面结合,既发挥了纪工委的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又体现了分级负责、分层实施的精神,有利于在“防线”建设上形成合力,提高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质量。
  第四,积极探索警示训诫工作的多种方式,注重综合效果。起初,我们在警示训诫防线建设中,比较多的运用谈话方式、直办方式,比较单一。2005年我们根据实施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新情况,积极探索采取谈话和书面等多种方式,加快了工作进度。例如,信访件办理中,对反映的问题线索笼统,不好核实的,我们就发函要求所在单位,直接找干部本人提醒谈话。又如,有些反映信问题虽具体,但问题的情节性质轻微,我们就发函要求被反映人作出书面说明和承诺,通过自我检讨工作予以改正。还有一些案件线索初核后,发现单位在管理上需要改进,我们就发出整改通知书或提出纪检建议,由办案小组商所在部门研究整改。去年,我委先后警示提醒3人,诫勉督导3人,责令纠错1人(7人全部为处级)。
  四、从协调和督导上加力,不断提高省直机关防线建设的整体水平
依据机关工委、纪工委的职能职责,我们在积极抓好自身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的同时,始终重视研究掌握和督促指导省直部门面上的防线构建工作。
2005年下半年,我们结合贯彻全省宝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省直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提出了4条指导性意见。2005年10月份,纪工委组织了2个调研督查组,对省直20多个单位贯彻中央《实施纲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11月下旬召开了省直机关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交流座谈会,纪工委总结通报了省直机关构建防线工作,并初步研讨了2006年如何加大构建防线工作力度的问题。
  2006年,我们贯彻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针对省直机关防线建设的需要,又及时制定下发了《省直纪工委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操作办法》,从职责任务、线索来源和筛选、实施程序、组织领导、措施保障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规范了相关问题,并设计制作了三项制度的工作流程,较好地解决了操作层面的实际问题。通过我们加大对省直机关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协调和督导,省直机关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总体上已经推开,覆盖面逐步扩大。例如省委统战部、省统计局按“一岗双责”要求,把警示训诫工作分解到领导和处室,明确了承办单位,拟定了实施方案。省政协机关在普遍教育的同时,对一名被反映参赌的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省妇联结合妇女工作特点,在全省倡导开展了“廉内助”活动。省委老干局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基建问题,制定了《局系统基建管理暂行规定》等4项制度,并结合内部整顿,通报批评1人,警示谈话3人,还成立基建工程监督组,加强了对基建工程的全程监督。省盐务局汲取过去内部监督管理上的经验教训,重视来信来访办理,2005年针对行风建设对系统内9名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我们最近还结合“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机关”的调研工作,扩大对省直机关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教育面,以此推动警示训诫防线建设。
  近年来,尽管我们在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按照中、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及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以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紧紧围绕构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实施好警示训诫、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充分发挥警示训诫防线网络的作用,不断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上新水平。


2006-8-16 17:26:35 阅读次数:

版权所有:中共陕西省机关工作委员会  技术支持:陕西省信息中心
地址:西安市省政府大院  邮编:710006  Email:gwbgs@shaanxi.gov.cn
陕ICP备06009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