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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机关做好抗震救灾和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通知

 

省直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我省各地也不同程度受损。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
活生产秩序的紧急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要求,随时关注
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充分认识党和政府采取的各项有力措施,切实增强战胜灾情的信
心和决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相互配合
支持,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二、切实发挥抗震救灾工作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迅速行动起来,发挥在抗震救灾和维护机关工作秩序中党组织的战斗
堡垒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做好思想工作,宣讲科学防震知识,确保机关安
全稳定。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尤其是承担抗震救灾任务部门的
党员干部,要深入一线,尽职尽责、奋不顾身地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积极开展灾后重
建工作。
  各机关工会、团组织、妇委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党组织做好救助捐款、维护稳定等具体工
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基层党组织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严肃纪律,随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向,加强信息
报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维护好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全体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做好
各项工作,不听信和传播谣言,以实际行动支持灾区,为党和国家分忧,为建设西部强省做
出新的贡献。

 

                                                                中共陕西省直机关工委
                                                                    2008年5月13日


2008-5-14 9:08:59 阅读次数: